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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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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工作方案(精选8篇)

评选工作方案 篇1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跨入全省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建党96周年“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确保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含临聘人员)。

  二、表彰评选类别及名额

  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及各党总支党员情况,明确以下分配名额。

  三、推荐评选条件

  1.“‘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条件按照学院党委“先进党总支(支部)”评选条件结合“五好”要求执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件按照学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执行。

  2.根据州直党工〔20xx〕16号要求,各党总支重点推荐脱贫攻坚中驻村党员及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非驻村党员。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2.各党总支按照推荐条件评选上报,上报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审定公示后确定表彰对象。上级党组织的表彰,从学院党委表彰的对象中择优推荐。

  3.各党总支推荐评选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相关表册和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4日前交组织人事部,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五、奖励办法

  根据州府办函〔20xx〕号文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评选工作方案 篇2

  为 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 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 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 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表彰名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x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四、评选原则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x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七、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 评选表彰长顺县20x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 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 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评选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沙教委发〔〕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关于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方案5月工作部署,开展以全员参与的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意在树立一批具有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园、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开展本次活动,其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

  二、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

  在全园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

  2、评选方式:

  教师、家长、幼儿参与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3、评选办法:

  (1)全园教职工既是参与者又是参评者,对各班级保教人员、行政、办公室、后勤人员进行师德标兵投票评选。

  (2)全园幼儿(家长)参加对本班教师的投票评选。(即在本班保教人员中评选出1名师德标兵)同时参与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投票评选。

  4、评选标准

  (1)关爱幼儿好:对幼儿循循善诱,耐心教育,不讽刺,不歧视,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公平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幼儿。

  (2)为人师表好:同事之间真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做到言行一致,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能文明善待家长。

  (3)关心集体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尽力为集体做好事。

  (4)团结协作好:老师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犯自由主义。

  (5)诚信待人好:园内外为人处事诚信,社会反响好。

  (6)遵守纪律好: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勇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7)满意度要好:家长、同行测评满意度好。

  (8)家庭关系好:孝敬和赡养父母,夫妻和睦相处,子女管教好,邻里关系融洽。

  (9)钻研业务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统筹:杨志渭朱其英

  组长:杨丽雅

  副组长:赵显一陈丽华

  组员:宋玲赵倩李宁玲喻玮

  四、评选进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xx年5月6日――5月10日)

  5月9日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及其它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宣传阶段(xx年5月13日――5月19日)

  5月13日,各部门(年级、班级、办公室)将本次评选活动方案,通过家园角、班级博客、校外网、教委oa网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扩大知晓度,提高参与度。

  3、第三阶段:评选(投票)阶段(xx年5月20日――5月24日)

  (1)投票(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投票点:幼儿园大型活动场――树人幼儿园“师德标兵”评选投票点

  ★投票时间:

  l5月20日下午17:00――17:50,大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1日下午17:00――17:50,中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2日下午17:00――17:50,小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3日下午17:00――17:50,托班年级投票时间

  l5月24日下午15:30――16:20,全园教职工投票时间

  (2)注意事项:

  a、选票会按投票时间段当天上午发放到相应班级,请教师将选票于当天下午发放到来接孩子的幼儿(家长)手中,并让他们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b、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的评选也会一同送到班级,让幼儿(家长)在参与班级保教人员评选的同时也对幼儿园行政、后勤(办公室)人员进行评选,并将选票到指定地点去投票。

  4、第四阶段:表彰(xx年5月28日)

  将园评出的师德标兵进行公示、表彰。

评选工作方案 篇4

  为激励广大教师争当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表率,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推动全体教师为我校的发展建功立业,经校行政研究决定,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举行第二届“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

  2、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者负责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须取得一定成绩,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或校级先进班级;负责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也取得一定成绩。

  3、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胜任本学科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一轮以上循环教学,或担任二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在区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不少于2篇。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获镇以上表彰。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宣传发动。由学校组织学习“十佳”教师评选通知,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加评选工作。

  2、个人申报。本人对照评选标准符合条件者于8月30日前到行政办填写申报表。

  3、年级组或条线推荐。对照标准,高一年级推荐5―6名,高二年级5―6名,高三年级8―9名,综合组2―3名。

  4、学校评选。学校成立“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个人申报和推荐情况,对照标准,最终确定“十佳”教师候选人名单(20名),并予以公示。(行政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五分之一)

  5、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投票选举产生河三口高级中学第二届“十佳教师”(另外10名为优秀教师)。

  6、表彰与奖励。凡被评为“十佳”教师和优秀教师的,学校将于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份。

  2、申报人必须提供事迹材料涉及到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3、20xx年8月31日前将申报表及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到行政办,预期不予受理。

评选工作方案 篇5

  20xx年,我校各班级团支部在校团委的带领下积极工作,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健全团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班级团的建设,活跃了班级团支部的工作,并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在班级团支部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我校班级团支部的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1、支部自身运转情况: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按期收缴团费。

  2、团支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情况:团支部与班委会配合良好,积极推进优良学风班风建设;团支部干部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开展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带领同学积极参加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在考试中无违纪现象、无受学校纪律处分现象。

  3、团支部促进文明校园建设、推动素质教育及开展文体活动情况:团支部在基础文明建设、志愿服务、义务劳动、集体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效果良好,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化活动。

  4、团支部在配合学校20xx年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团支部应在学校20xx年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带领支部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学校建设中。

  (二)优秀团干部

  1、思想素质高: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正确的服务思想,能正确处理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业务水平精:能正确领会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意图,积极主动地开展团的工作,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工作作风好:工作积极、威信高,能够广泛团结青年,勇于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为广大团员青年解决实际问题。

  4、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5、学习成绩优: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三)优秀团员

  1、思想觉悟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团员素质教育评议中取得优秀的成绩。

  2、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主动地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时缴纳团费。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团结青年,在学习、生活及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优: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支部申报需上交优秀团支部登记表和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2、优秀团干部需经所在团支部推荐(每班限推荐一名),需上交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同时上交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

  3、优秀团员需经所在团支部推荐(每班限推荐二名),提交优秀团员登记表同时上交先进事迹材料(800字)。

  注:请以班级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评选要求

  需提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登记表各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事迹材料各一份

  提交截止时间:20xx年1月10日下午16:00(逾期自动弃权)

  纸质版提交地点:温二十中团委办公室

  电子版邮件地址:

  邮件发送格式:邮件主题统一为“xx班级评优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内容格式为小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各材料中需注明班级,姓名,申报项目。

评选工作方案 篇6

  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素养,促进团队文明和谐发展,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决定开展“文明办公室”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卫生要求

  1、办公室整体布局合理,整洁美观,无痰迹、茶渍、烟头、积尘。

  2、办公室内各种书籍、作业、资料、教具、坐椅等整齐有序、摆放合理。

  3、地面、墙面、门窗、天花板、灯管、风扇、空调等干净整洁。

  4、各种办公设备(电脑、饮水机、空调等)能保持清洁,保养良好,按时断电。

  5、每天有专人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做到早晚各打扫一次,随时对办公室的不整洁情况进行清理。

  二、整洁办公室创建标准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办公室装饰、布局简洁庄重,突出特色。能围绕学校校风、教风等主题,将学科特点和年级个性融入到办公室文化中,文化氛围浓,有书香气息,有适当的美化,相关通知、制度张贴整齐规范。

  3、办公室内干净整洁,办公桌上物品陈列整齐,卫生工具摆放合理,垃圾、杂物清理及时,室内无痰迹、茶渍、烟头、积尘,在每次的卫生检查中获得好评。

  4、注重建设节约型办公室。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白日灯,离校时关好吊扇、空调、电脑、饮水机、门窗等。

  5、办公室无吸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随意串岗。

  6、三人及以上的办公室设立一名负责人。

  三、创建和评比时间

  第一阶段(创建阶段):12月8日―12月11日,各教师认真学习方案精神,对照评比标准对本办公室开展自查与整改。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事项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

  第二阶段(评比阶段):12月14日起至学期结束,学校每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对于检查评比有问题的办公室要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创建和评比领导小组根据上述评分进行汇总和综合评估,评比结果分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创建和评比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学

  “文明办公室”评比表

  内容 名称办公桌、椅、电脑及教师物品摆放整齐,无与教学有关的物品。(20分)

  节约用水用电,不开无人灯、白日灯。(20分)

  地面整洁,无痰迹、杂物等,垃圾及时清理。 (20分)

  墙面洁净,窗台干净,玻璃明亮, 美化有特色。 (20分)

  室内不吸烟,没有烟蒂、烟缸。 (20分)

评选工作方案 篇7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参评范围是学校年级组、单列教研组、职能科室。

  2、教研组的参评范围是学校开学宣布的各教研组。

  3、先进个人的参评范围是全校教职工(含聘用代教教师)。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1、首先由各单位参照评比条件,写出本单位年度总结材料。

  2、根据学校管理权限,职能处室安排各参评单位述职、评比、推荐,根据各单位日常考核情况产生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各年级、处室按分配指标由年级组长、科室主任根据本单位成员本学年(重点放在本学期)表现评选、推荐本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

  2、学校各职能处室对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实际考核。评出先进个人。

  三、表彰

  1、表彰奖励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将在放学典礼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推进中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那一世

  3、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中队由主管科室自行表彰。

  四、上报时间

  20xx年1月11日下午随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评选工作方案 篇8

  一、创建范围及覆盖面

  市公安局在十堰城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民警家庭均为创建对象。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巩固在80%以上。

  二、评选的标准和否决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的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各项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忠诚恩爱。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家庭成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爱好文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家风家规和家庭传统。

  6.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杜绝浪费。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文明家庭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1.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过本单位或社区或本市其它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2.家庭成员对全市组织的诚信建设不了解,出现家庭成员在诚信建设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3.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市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

  4.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

  6.在全市开展的向“十大不文明行为宣战”行动中,家庭成员被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

  三、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张湾、茅箭、东岳分局,市交管局(含高警支队)民警向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进行申报评选。机场分局、局直单位民警参加茅箭区文明家庭评选。

  (二)实行家庭申报。以民警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分属不同辖区的,选择一处申报。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如果发生家庭成员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和通报的,由授牌单位及时摘牌,并公示上报。对于未评上文明家庭的,实行包保责任制,促其尽快达标。

  四、评选活动的步骤

  市公安局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7月份)

  市局制定方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民警学习创建标准、负面清单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创建热潮。

  (二)推荐审核(每年8月份)

  各单位组织民警进行申报,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一)。对申报的民警由各支部进行初审和公示,符合基本条件的填报《文明家庭汇总表》(附件二),要确保民警参创率达到100%,评选率达到70%。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文明家庭汇总表》和《文明家庭申报表》报市局妇委会。市局复核后分别报茅箭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抽查核查(每年10月份)

  对于申报为文明家庭的,区创文办将组织开展入户抽查,并按照创建条件进行核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授牌命名(每年12月份)

  区文明办对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对象进行授牌命名。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创建责任。文明家庭创建与文明单位挂钩,凡单位职工文明家庭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该单位不能评为各级文明单位;已被授予文明单位的由授牌机关给予停牌或摘牌处理。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含离退休干部)均为创建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确保创建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把“文明家庭”创建作为创文的重要内容,按程序、步骤、节点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对本单位不是文明家庭的人员,要建立基础台账,查找主要原因,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对口帮建,推进家庭和睦、队伍稳定、社会和谐。

  (三)严格督办考评。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要严格工作步骤、严肃工作纪律。评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局要采取上门送奖、宣传推介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文明家庭”示范户的引领带头作用,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逐步实现文明家庭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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